案例警示
中山公用 “權力型”內幕交易
廣東省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因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日前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據調查,李啟紅利用其擔任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從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處所獲得的該集團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后,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串通其丈夫、弟媳等人購買該公司股票,共籌集投入670多萬元,不到2個月獲利1980多萬元。
一手掌握權力,一手掌握金錢,李啟紅及其家族成員通過 “市場化手段”進行“資本運作”,制造財富裂變效應,折射出“權錢合體”的腐敗新動向。近年來,從南京市經委原主任劉春寶,到廣東韶關市原副市長李健,再到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兼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隊長相懷珠,官員涉嫌內幕交易的案件屢屢發生,表明政府官員已經成為內幕交易的新主體。
SST集琦 知情人提前埋伏
2006年11月,國海證券運作重組桂林集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借殼上市。 11月23日,桂林集琦發布重組公告并停牌。經調查,國海證券時任副總裁張小堅參與重組借殼,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張小堅為其弟弟管理的賬戶,于2006年11月14日、22日兩次買入“SST集琦”股票共計52.61萬股。
中國證監會認定,張小堅知悉國海證券借殼桂林集琦的內幕信息,并于內幕信息公開前買入“SST集琦”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202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張小堅處以6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依法處理“SST集琦”股票,如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格力地產 過失泄露內幕信息案
格力電器原董事會秘書況某是一起借殼上市項目的談判中間人,經常赴目標上市公司所在地出差,有時也在家中通過電話討論重組事宜,但并未向家人主動透露消息。況某的妻子聽到丈夫電話內容后,對借殼上市項目有了一定了解,并將消息告訴給況某的外甥女徐某,建議她買入該公司股票。隨后,徐某進行了內幕交易并獲利。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案是證監會查處的第一起過失泄露內幕信息和非主動獲知、傳遞內幕信息的案例。況某作為借殼項目的參與人,并未有意泄露內幕信息,然而他也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致使內幕信息泄漏給其妻子,后者又將內幕信息傳遞給徐某,最終導致了內幕交易。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況某因泄露內幕信息受到處罰,其妻因泄露內幕信息并建議他人買賣股票受到處罰,徐某因內幕交易受到處罰。
(以上內容均摘自網絡)